有關101學年度教師省市介聘及市內介聘申請表繳交時間及選填志願時間案

Post date: Apr 25, 2012 4:43:44 AM

一、本案請本校有意參加介聘教師者分別依下列說明辦理:

(一)市內介聘:請於101年5月8日前繳交申請表(請簽名蓋章)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逕送本(人事)室轉教育局辦理,另選填志願時間訂

於101年5月15日(星期二),地點另俟教育局通知。

(二)省市介聘:請於101年5月10日前繳交申請表(請簽名蓋章)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逕送本(人事)室轉教育局辦理,另請於101年4月27

日起至5月10日止前,至「省市介聘」網站填報資料。

二、本案請本校有意參加介聘教師者,確依上揭送件時間辦理,逾期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