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市107年度甄選推展家庭教育績優個人暨團體實施計畫暨評選表1份,歡迎本校符合條件者送件參加甄選!

Post date: Apr 18, 2018 10:19:30 AM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7年4月9日臺教社(二)字第1070047088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推展本市家庭教育個人暨團體工作士氣,提升服務效能,凡含括105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期間推展家庭教育工作連續二年(含)以上,表現出色、成效優良,符合旨揭本市實施計畫獎勵條件者,均可由

所屬機關(學校)推薦並提出申請。

三、請詳閱旨揭實施計畫暨評選表後,有意願推薦所屬參與本甄選活動者,請依評選表格式填列並準備相關佐證資料(至多3冊),經推薦單位審核後於即日起至107年5月15日(週二)中午12時止,連同公文將評選表及書面資料寄(送)達臺北市家庭教育中心(不以郵戳為憑),為利評審作業,逾期恕不受理;獲獎者將另行公告。

四、實施計畫暨評選表等電子檔已公布於臺北市家庭教育中心網站(http://www.family.gov.taipei/)「最新消息」,請自行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