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北市106年度國民小學認輔小團體輔導實施計畫一案,歡迎本校兼任輔導教師踴躍提出申請!

Post date: Feb 10, 2017 4:42:51 AM

說明:

一、參加對象:臺北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學生。

二、活動內容簡要:

(一)以學校為申辦單位,每校一團,每團人數以8~12人為原則,辦理學生小型團體輔導。

(二)團體帶領者由校內具有帶領團體經驗或相關背景之現職老師(非實習老師)擔任;團體督導由校外具帶領團體之相關經驗背景之專家學者擔任。

(三)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依申辦學校之主題、辦理內容及外聘督導,評選35所學校,核發補助經費。

(四)各校辦理時間,由各校自行訂定,以8~12次為原則。

三、有意申辦學校請檢附申請表(附件一)、實施計畫及經費明細表(附件二)核章後,將正本於106年2月28日前以聯絡箱或寄至大龍國小收(請勿用傳真方式),逾期恕不受理。

四、獲補助學校請於106年12月5日前將活動成果(紙本2份、光碟1份)等資料送至大龍國小,俾利彙整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