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學年度教育專題研究方法與計畫研習班
Post date: Sep 9, 2016 3:23:33 PM
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
105學年度教育專題研究方法與計畫研習班
實施計畫
一、研習依據:本中心105年度研習行事曆規劃辦理。
二、研習目標:熟悉研究方法並能撰寫研究計畫,能個人或團隊進行教育專題研究︒
三、研習對象:臺北市公私立各級學校教師。
四、研習人數:每班40人。
五、研習日期:105年11月5、19日及12月3日(星期六)
六、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5年10月25日(星期二)止。
七、 研習地點:本中心(臺北市北投區陽明山建國街2號)。
八、 研習課程:(課程講座若有更動以網路公布為準)
九、 研習方式:講解、討論、習作、分享。
十、 報名方式
(一) 請於報名截止日前逕行登入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站(http://insc.tp.edu.tw)報名,並列印報名表經行政程序核准後,再由貴機關(學校)研習承辦人進入系統辦理薦派報名。
(二) 本研習於報名截止後3日內公布研習名單(以各研習員於教師在職研習網中登錄之電子郵件信箱通知),請自行列印研習通知並準時參加研習。
十一、 注意事項
(一) 本研習依照報名順序優先錄取(學校需在報名截止日前完成薦派報名作業),如報名踴躍而致額滿,本中心得提前截止報名,並於截止後3日內公布研習名單(以各研習員於教師在職研習網中登錄之電子郵件信箱通知)。
(二) 為尊重講座及研習同儕,參與研習請務必準時,以免影響課程進行。遲到或早退超過20分鐘以上者須請假1小時。另本中心不接受「現場報名」,以免影響講義、餐食等行政作業,敬請配合。
(三) 完成報名程序之研習員,倘因特殊緊急事件無法參加者,請於研習前3日於本市教師在職研習網最新公告中瀏覽下載,填寫「取消研習」表單,完成校內核章後,掃描或傳真到承辦人電子信箱中,依據辦理取消研習作業,逾期仍以無故缺席登計。
(四) 為珍惜教育資源,經報名錄取人員不得無故缺席,如無故不出席亦未請假累計達三次者,將於「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系統上暫停該員報名本中心各研習班之權利三個月。
(五) 本中心備有哺集乳室,另如需無障礙設施、或其他需求者,請事前洽承辦人或當天生活輔導員。
(六) 本中心設有專車由劍潭捷運站接駁至中心研習,如需搭乘請務必於網路
報名時依需求登錄,且為響應節能減碳及撙節公帑,當日搭車人數未達
15 人不派車(非每日均有專車),並因車型不同座位數有限,非每人均
有座位。相關專車發車資訊,請於研習前查詢教師在職研習網
(http://insc.tp.edu.tw/)或本中心(http://www.tiec.gov.taipei/)
最新公告。
十二、 研習時數:全程參與者每期核發18小時研習時數;請假時數超過研習總時數之五分之一(3小時)者,不給予研習時數。研習結束後,本中心將彙整研習員請假紀錄函送至研習員所屬學校,依權責列入差假登記之參考。
十三、 聯絡方式:李易穎組員,聯繫電話:2861-6942轉 214,傳真:2861-6702,電子信箱:lydialee1212@gmail.com
十四、 研習經費︰由本中心研習經費項下支應,覈實核銷。
十五、 本研習計畫陳奉本中心主任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