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北市家庭教育中心「全國慈孝家庭楷模選拔及表揚活動實施計畫」及「臺北市送件表格」各一份,歡迎本校學生家庭踴躍參加!

Post date: Dec 20, 2017 8:55:18 AM

說明:

一、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6年11月10日北市教終字第10641333400號函及教育部106年11月3日臺教社(二)字第1060150823A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將每年5月訂為「慈孝家庭月」,強調良好之親子關係需要靠彼此正向互動,以親子雙向尊重與關懷為核心,期望喚起國人表現慈愛、重視行孝美德,倡導「父母慈、子女孝」符合現代社會生活之慈孝思維。

三、推薦程序需經由當事人就讀學校之「慈孝家庭楷模選拔會」審查後,由學校推薦;請欲推薦送件之學校於107年3月9日前(郵戳為憑)檢附旨揭「臺北市送件表格」(含彙整表、檢核表、推薦書及家庭互動照片)函送臺北市家庭教育中心,俾利初審作業。(電子檔案並請上傳至https://goo.gl/LjN5zE「107年臺北市慈孝家庭楷模推薦」資料夾)

四、檢附教育部公函影本一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