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知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6條第1項但書規定之疑義案,敬請本校教職員工生及家長踴躍參閱!

Post date: Sep 11, 2017 9:58:01 AM

說明:

一、依據該署106年8月31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060093661號及教育部106年8月24日臺教學(三)字第1060111967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