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教育局紀念抗戰勝利暨臺灣光復七十週年繪畫比賽實施辦法

Post date: Apr 13, 2015 6:13:25 AM

本次活動採二階段方式辦理,各組參賽者須通過第一階段初賽後,始得參加第二階段複賽;通過初賽入選作品者,頒發禮卷以資鼓勵,另複賽優勝作品者,頒發禮卷及本局獎狀,第一階段徵稿時間自即日起至104年4月30日(星期四)止,第二階段訂於104年5月30日實施,實施辦法詳見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