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北市106年度國民中小學天使騰飛輔導專案實施計畫」1份,106學年度第1學期「學期班」自即日起申請!

Post date: Jul 6, 2017 3:34:32 AM

說明:

一、依本中心106年1月11日北市家推字第10630014200號函發實施計畫續辦。

二、本案辦理期程自開學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有辦理需求之學校請於7月31日前(星期一)前函送申請表件提出申請。

三、本案請依下列實施原則辦理:

(一)服務對象:經學校召開專案小組會議(由校長主持,邀請輔導主任、專任輔導教師、導師、家長會代表,如有社工人員亦得邀請期參與)認定並作成詳實會議記錄,確屬下列學生,其下課後無人予以照顧,以致有影響其身心健康與發展之虞者。凡參加本計畫之學生,均應取得其家長同意書,並將同意書妥存各校備查。另「導師評估填報表」(附件2)請於9月30日前以電子掃描檔逕傳至yulan98@mail.taipei.gov.tw。

1、雙親之一死亡、入獄、失蹤(例天災職災等原因)。

2、雙親或祖父母之一住院,需長期臨床照料。

3、雙親離婚。

4、其他,無雙親教養之隔代教養家庭,或經級任導師評估為特殊情況者。

(二)服務內容:不以課業輔導為原則(可協助其完成回家作業),應以家庭教育課程綱要為實施內涵,規劃以「家人關係」、「家庭生活管理」為學習活動主軸,並學習家庭生活知能,建立正向積極的家人互動關係,以增進家人關係與家庭功能為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