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教育部有關「攜手計畫─課後扶助」方案給付教師之課後鐘點費免納所得稅乙案
Post date: Oct 24, 2012 6:30:16 AM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10月18日
發文字號:北市教人字第10141666000號
速別:普通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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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主旨:函轉教育部有關「攜手計畫─課後扶助」方案給付教師之課後鐘點費免納所得稅乙案,請 查照。
說明:依教育部101年10月15日臺國(二)字第1010194776號函轉財政部101年6月13日台財稅字第10100557610號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