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教育部有關「攜手計畫─課後扶助」方案給付教師之課後鐘點費免納所得稅乙案

Post date: Oct 24, 2012 6:30:16 AM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10月18日

發文字號:北市教人字第1014166600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函轉教育部有關「攜手計畫─課後扶助」方案給付教師之課後鐘點費免納所得稅乙案,請 查照。

說明:依教育部101年10月15日臺國(二)字第1010194776號函轉財政部101年6月13日台財稅字第10100557610號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