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度「品味生活‧生活美學」教師工作坊實施計畫
Post date: Sep 9, 2016 3:39:25 PM
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
105年度「品味生活‧生活美學」教師工作坊實施計畫
一、研習依據:依據本中心105年度研習行事曆。
二、研習目標:
(一)提升教師心理健康,提供教師全人成長、探索與整合的機會。
(二)導入設計思考,協助教師提升十二年國教推動課程教學及議題融入等專業知能。
(三)協助教師融合藝術美感環境,開創師生國際文化學習新視野,增進師生生活美學經驗。
三、辦理機關
(一)主辦單位: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
(二)協辦單位:臺北市中山區新興國中、臺北市萬華區老松國小
四、研習對象:本市國民中小學正式合格教師。
五、研習人數:分國中組及國小組,每組參加上限為30位教師。
六、研習日期及地點:
(一)探究課程
1.日期及時間:105年9月30日(整天)、10月21日(半天)、10月28日
(半天),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共計1個整天和2個半天,研習時數12小時。
2.上課地點: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國中、國小組)
臺北市中山區新興國中〈國中組〉
臺北市萬華區老松國小〈國小組〉
(二)分享課程
1.日期及時間:11月11日 (星期五),共計1天、研習時數8小時。
2.上課地點: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臺北市陽明山建國街2號)含住宿。
(三)體驗課程
1.日期及時間:11月12日 (星期六),共計1天、研習時數5小時。
2.上課地點:陽明山國家公園及臺北市信義區信義國小。
七、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5年9月19日(星期一)止。
八、課程內容:(課程如有修改,以網路公告為主)
九、研習方式:講授、實作、參訪、經驗分享。
十、報名方式:本研習採網路報名,參加研習人員請於報名截止日前逕登入臺北市教師研習電子護照網站(http://insc.tp.edu.tw)報名,並列印報名表經學校行政程序核准後,再由學校研習承辦人進入系統辦理薦派報名,為簡化作業程序無須再傳回報名表。
十一、遴選方式:依報名順序錄取(學校需在報名截止日前完成薦派報名作業)。
十二、注意事項
(一)依照報名順序優先錄取,如報名踴躍而致額滿,本中心得提前截止報名,並於截止後3日內公布研習名單。
(二)為尊重講座及研習同儕,參與研習請務必準時,以免影響課程進行。遲到或早退超過20分鐘以上者須請假1小時。另本中心不接受「現場報名」,以免影響講義、餐食等行政作業,敬請配合。
(三)本研習教師需於11月11日(星期五)各組分享時間進行成果報告,期使跨領域協同教學課程分享,有助於教師專業提昇。
(四)完成報名程序之研習員,倘因特殊緊急事件無法參加者,請於研習前3日於本市教師在職研習網最新公告中瀏覽下載,填寫「取消研習」表單,完成校內核章後,掃描或傳真到承辦人電子信箱中,依據辦理取消研習作業,逾期仍以無故缺席登計。
(五)為珍惜教育資源,經報名錄取人員不得無故缺席,如無故不出席亦未請假累計達三次者,將於「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系統上暫停該員報名本中心各研習班之權利三個月。
(六)本中心備有哺集乳室,另如需無障礙設施、或其他需求者,請事前洽承辦人或當天生活輔導員。
(七)本中心設有專車至中心研習,如需搭乘請於網路報名時依需求登錄,惟當日搭車人數未達15人不派車(非每日均有專車),相關專車發車資訊,請於研習前查詢教師在職研習網(http://insc.tp.edu.tw/)或本中心網站(http://www.tiec.gov.taipei/)最新公告,或電洽輔導組:28616942轉221。
十三、研習時數:全程參與者核發「十二年國教跨領域教師專業學習社群」25小時研習證書;缺席時數不超過五分之一,依實際參與研習課程之出席時數核發;請假時數超過研習總時數之五分之一者,不給予研習時數。研習結束後,本中心將彙整研習員請假紀錄函送至研習員所屬學校,依權責列入差假登記之參考。
十四、聯絡方式:
國中組:洪如杏輔導員,電話:(02)28616942轉226,電子信箱:
國小組:張家媛組員,電話:(02)28616942轉221,電子信箱:
十五、研習經費:由本中心研習經費項下支應。
十六、其它:本實施計畫陳奉本中心主任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