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請本校擇優推薦優良長青志願服務人員,並於107年7月6日(星期五)前以免備文方式逕送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歡迎本校教職員工與家長踴躍推薦!

Post date: Jun 25, 2018 7:07:46 AM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107年6月19日府授社老字第1076009844號函辦理。

二、依「臺北市政府107年度優良長青志願服務人員獎勵實施計畫」,領有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所核發志願服務證之65歲以上志工為獎勵對象。若該志工在65歲以前業擔任市府或所屬機關、學校志工,其服務年資及服務時數不納入評選標準之年資及時數。該案服務年資及服務時數之採計至本(107)年度6月30日止。

三、該案獎項分為松青獎、松柏獎及松鶴獎,相關計畫及表格亦可於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網站(http://www.dosw.gov.taipei/)/銀髮族服務/社會參與及文康活動/優良長青志願服務人員獎勵項下自行下載,惠請依評選標準及推薦獎項備妥相關文件申請。

四、本校針對推薦之長青志工資格覈實審查,並於107年7月6日(週五)前,將紙本資料免備文逕送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終身教育科承辦人林佳誼小姐;併將本校「推薦表」、「照片檔案」及「長青志工人數調查表」電子檔傳送至edu_ace.32@mail.taipei.gov.tw。

五、所報資料評選後不予退還,資料不全、缺漏用印及逾期送件者均不列入評選,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不另行通知,本校將嚴加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