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北市家庭教育中心辦理「106年上半年臺北市建構最需要關懷家庭個案通報及諮商輔導實施計畫」1份,歡迎本校兼任輔導教師踴躍提出申請!
Post date: Feb 9, 2017 6:09:54 AM
說明:
一、依據家庭教育法及「教育部建置全國家庭教育諮詢專線及推動建構最需要關懷家庭輔導網絡實施計畫」辦理。
二、請本校兼任輔導教師針對有重大違規事件或特殊行為、中輟或有中輟之虞、多重行為問題、家庭失調功能學生個案,評估其諮商或輔導之需求,填具附件「個案輔導需求表」、「諮商輔導經費需求表」等函送臺北市家庭教育中心,俾該中心審核後提供經費補助,以利進行個案輔導與處置。
三、申請期限:收件起至5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