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北市慈輝班學生復學輔導實施計畫及相關表件等各1份,歡迎本校符合資格之6年級學生踴躍提出申請!

Post date: Apr 11, 2018 10:00:11 AM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7年4月3日新北教特字第1070619192號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8月18日修正發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中輟生預防追蹤與復學輔導工作原則」及106年8月23日修正發布「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辦理。

二、本次申請對象為新北市及其他縣市(後者含本市)「公立國小6年級學生」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一)家庭遭遇不幸之學生:

1、雙親身亡之依親學生。

2、家庭經濟困難之學生。

3、單親家庭之學生。

(二)家庭教育功能無法發揮之學生。

三、本次新北市慈輝班辦理學校及招生對象學區如下:

(一)平溪國中(非屬淡水區、三芝區、石門區、金山區、萬里區、雙溪區、瑞芳區及貢寮區之其他地區)。

(二)正德國中賢孝校區(以淡水區、三芝區、石門區、金山區及萬里區優先)。

(三)雙溪高中(以雙溪區、瑞芳區及貢寮區優先)。

四、本次申請應備文件:

(一)新北市慈輝班就讀申請應備文件檢核暨審查表。

(二)新北市慈輝班就讀申請表及個案轉介單:需經學生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之同意與簽名。

(三)新北市慈輝班學生復學輔導評估表。

(四)相關佐證文件:如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低收入戶證明等。

五、本次申請及駐區社工應訪視相關辦理時程如下:

(一)申請期限:請於107年4月23日(星期一)前(以郵戳為憑)備妥上開文件,逕寄新北市平溪國中慈輝處(地址:新北市平溪區靜安路2段295號)黃舒淳組長收,聯絡電話:(02)24951010分機172,傳真號碼:(02)24951891,Email:pc20140922@gmail.com。

(二)臺北市公私立國小邀請本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駐區社工訪視時間:107年5月1日(星期二)至5月16日(星期三)。

六、由於新北市慈輝班招生人數有限,援訂於107年6月5日(星期二)召開該班學生復學輔導暨個案研討會議,選擇適合之招收對象,屆時請各送件學校務必於會議時間派員(含申請學校教職員及本市輔諮中心駐區社工)出席報告,開會通知屆時將由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另行發文。

七、公告新北市慈輝班學生復學輔導實施計畫、相關表件及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7年4月3日新北教特字第1070619192號函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