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date: May 14, 2018 4:37:44 AM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107年4月13日府授衛心字第10731565700號函辦理。
二、請本校將旨揭宣導資料公告周知,並持續透過班會、週會等重大集會時機、導師會報及相關課程融入自殺防治議題,落實宣導工作,積極預防學生自我傷害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