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同仁踴躍參與107年度選務工作
Post date: Aug 15, 2018 12:04:05 PM
一、依107年7月24日第1998次市政會議市長裁指示事項辦理。
二、中央選舉委員會會議訂於107年11月24日(星期六)舉行 「臺北市第7屆市長、第13屆議員及第13屆里長選舉」。
三、參與選務工作人員,除當日支領工作費外,另得申請補休 一日,並於選務工作完成後辦理專案從優敘獎。公立學校教師擔任投開票所主任管 理員、主任監察員及管理員者,於投票日前一日至公所點領選舉票及布置投票所期間,應准予公假登記並核支該公假所遺課務之鐘點費。
四、選務工作人員可在工作地(限同個里)投票,如投票地不同里,則選務人員可撥空輪流前往各自投票 地投票後再返回工作。各區公所會盡量安排選務工作人員於同里,以方便選務工作人員投票。
五、機關受雇者均可報名參加選務工作,不限公務人員、教育人員、技工友(駕駛)、代理教師及約聘僱人員等以人事費進用者,臨時人員等其他以業務費進用之人員, 亦可參加。即凡受雇者所投勞健保單位為機關學校者, 均可報名。
六、截至目前尚未有成案之公投案件,如有成案之公投案, 中央選舉委員會規劃研議增加選務工作人員工作費,人力配置部分亦會相對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