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106學年度學校執行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人防治教育專業人員研習」實施計畫1份,歡迎本校教師報名參加,本校核予公假派代!

Post date: May 10, 2018 2:06:57 PM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107年度研習行事曆規劃辦理。

二、研習對象:本市各級學校執行校園性別事件加害人八小時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之防治教育人員。

三、研習日期:107年5月26日(星期六)、29日(星期二)、6月1日(星期五),共3天。

四、研習人數:150人。

五、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7年5月21日(星期一)。

六、研習地點: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臺北市北投區陽明山建國街2號)。

七、注意事項:

(一)為維護研習品質、精確掌握用餐、講義印製份數及參加研習教師權益,請學校務必依照報名程序完成薦派(恕不接受現場報名)。

(二)完成報名程序之研習員,倘因特殊緊急事件無法參加者,應於研習前3日告悉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並依程序辦理取消研習,如因不可抗力因素無法出席者,應於3天內提出具體事由填具請假單(可由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下載),回覆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方完成請假程序,逾期仍以無故缺席登計。

(三)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18小時;全程參與18小時實體研習者(全勤),由教育局核發研習證書;請假時數超過研習總時數之五分之一(3小時)者,不給予研習時數。研習結束後,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將彙整研習員請假紀錄函送至研習員所屬學校,依權責列入差假登記之參考。

八、報名方式:請於報名截止日前逕行登入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站(http://insc.tp.edu.tw)報名,並列印報名表經行政程序核准後,再由本校研習承辦人進入系統辦理薦派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