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新住民子女教育輔導計畫作業原則」,並自即日起生效!

Post date: Jan 23, 2017 6:47:31 AM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1月17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50143119C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執行外籍及大陸配偶子女教育輔導計畫作業原則」名稱修正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新住民子女教育輔導計畫作業原則」,並經該署於中華民國106年1月17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50143119B號令修正發布。

三、檢附修正後作業原則及其發布令各1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