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date: Dec 26, 2017 2:52:01 AM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6年12月15日北市衛心字第10648728001號函辦理。
二、自明(107)年1月1日起,旨揭工作事項委任(託)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及社團法人臺灣家庭暴力暨性犯罪處遇協會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