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6年度校園試辦修復式正義實施計畫一份,歡迎本校行政人員、教師、學生及家長踴躍提出申請。
Post date: Apr 24, 2017 1:56:44 AM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以下簡稱輔諮中心)年度計畫辦理。
二、本計畫透過與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以下簡稱士林地檢署)合作,期以公正第三者介入協助經過校方多次介入協商處遇仍無法有效處理或已瀕爭訟情況之校園衝突事件,進行陪伴與修復促進之各項事宜,重塑友善校園的環境與氛圍。
三、本計畫實施對象為本市各公立國民中小學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學生及家長等;試辦期程106年5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學校有符合之校園衝突案件者,可由申請人提列申請表,向學校輔導室提出申請,學校收件後將申請表及校園衝突案件相關資料併同校方核章完畢之送件單,以正式公文函送輔諮中心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