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自即日起準用

Post date: Oct 19, 2012 11:38:57 PM

一、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1年10月9日北市教正字第10141386200號函轉臺北市政府101年10月1日府授政三字第10131143800號函辦理。

二、本府廉政倫理規範所稱之公務員及代表政府或公股出任法人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育有本府廉政倫理規範所稱之請託關說時,均準用旨揭要點規定。

三、旨揭要點及行政院版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流程圖請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