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99學年度國民小學身心障礙在校學生鑑定安置轉介

Post date: Dec 10, 2010 3:12:32 AM

臺北市99學年度國民小學身心障礙在校學生鑑定安置轉介已經開始,各班如有在學業、社會、人際、或生活適應嚴重困難學生(含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經導師或輔導教師輔導後仍有特殊教育需求者),請檢附申請資料轉介至特教組。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00年1月10日止

申請資料:

1.特殊需求學生轉介表-100R(如附件)。

2.區域級以上醫院開立之診斷證明(如無則免付)。

3.身心障礙手冊(如無則免付)。

4.疑似學障、情障、智障學生須檢附導師或輔導教師輔導策略及成效紀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