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2月6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60011189號函辦理。 二、有關新住民未成年子女於外國久住後返臺就學,如有面臨學習困境或適應相關問題等多重困境需求,請轉介本市新移民婦女暨家庭服務中心協助輔導。 三、本市新移民婦女暨家庭服務中心由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承辦,聯絡資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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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有關新住民未成年子女於外國久住後返臺就學困難轉介一案,歡迎本校有需求之學生與家長踴躍提出轉介申請!張貼者:2017年2月10日 上午12:52學輔處學輔主任 [ 已更新 2017年2月10日 上午1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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