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參加對象:臺北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學生。 二、活動內容簡要:
三、有意申辦學校請檢附申請表(附件一)、實施計畫及經費明細表(附件二)核章後,將正本於106年2月28日前以聯絡箱或寄至大龍國小收(請勿用傳真方式),逾期恕不受理。 四、獲補助學校請於106年12月5日前將活動成果(紙本2份、光碟1份)等資料送至大龍國小,俾利彙整結案。 |
公告臺北市106年度國民小學認輔小團體輔導實施計畫一案,歡迎本校兼任輔導教師踴躍提出申請!張貼者:2017年2月9日 下午8:42學輔處學輔主任 [ 已更新 2017年2月9日 下午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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